水稻种养记录表图片及价格来源于《湖北省种养产品信息统计及价格指数(2012-2020年)》,各县区调查价格和米质调查结果为:
湖北省水稻种养实物统计等级,定于6月上旬开始,5月5日结束,6月16日结束,6月25日结束,6月30日结束。
计划7月中旬前完成调查工作,其中6月4日前进行大田生产,9月5日前进行水稻生产中后期工作。
计划7月下旬后完成调查工作,11月5日前进行中后期调查工作。
计划8月下旬到10月中旬完成对抽查结果进行单县分片,3月底到6月中旬进行田间评议。
计划9月底到10月上旬完成抽查工作,在4月中旬对抽查工作进行逐一进行评议,调查复核结果为:
1、抽查水稻生产田数量(1 种母本,1 种公本,1 种单产,1 种单产,1 种单产);
2、抽查中发现隐性、不完整的稻种样品;
3、抽查不合格的种子;
4、检查中发现有上述问题,1 种以上不合格种子,2种以上为假种子,3种以上为劣种。
市种子管理站对复核工作进行督导抽查,对于不完整种子进行报废处理。对抽查不完整、不完整的种子,市种子管理站责令停止生产销售, 将不合格种子收回,责令回收种子,不得再次生产,并对经营企业进行吊销种子经营许可证。
五、全面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
(一)加强市场检查。各市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市场监管情况、举报投诉等问题进行检查,全面查处假劣种子、违法种子行为,实行联合执法,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市场执法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查种子违法行为。
(二)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对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认真予以查处,对相关违法案件要依法查处,严格把关,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对外销售转基因种子行为,遏制非法转基因种子市场秩序。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生产经营、加工、经营转基因种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