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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良好的水利设施
依据省林业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环境质量管控的意见》要求,按照我国农村水环境质量监测与风险评估规则,在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和渠系改造、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监测与管控等方面,我省制定了《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监测与风险评估规程》,建立了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工作的机构运行台账和程序,明确和落实本方案的内容,为规划编制、初步编制和贯彻落实提供了依据。
2、基本条件
(1)基地面积不低于区划内亩数;
(2)水资源分布均匀,灌溉面积不低于150亩;
(3)土壤类型为沙壤土,有机质含量在0.3%以上,pH值为7.5;
(4)机械耕种,灌溉面积100-150亩。
3、配套建设
(1)新建和扩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监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农业生产信息采集平台。
(2)建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监测系统。
4、建设基地监管与执法
(1)设施建设与管理。
(2)生产管理。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生产技术指导。
5、农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监测
(1)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
(2)农药残留检测。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植物检疫技术指导。
6、组织实施
(1)建立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
(2)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
(3)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4)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7、健全机构和队伍
(1)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3)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咨询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8、推广应用
(1)建立科技示范基地。
(2)建立示范基地与推广应用对比体系。
(3)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与科普宣传培训。
(4)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平台。
(5)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
9、技术支撑
(1)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支撑。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4)新型农产品加工流通组织的技术支撑。
10、技术创新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2)新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体系的技术支撑。
(3)新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体系的技术支撑。
(4)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