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有机蔬菜栽培设计标准

广西有机蔬菜栽培设计标准
广西有机蔬菜栽培设计标准
【概述】一、申请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生产性病虫害认定标准》的制定背景上,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为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并要求将栽培的有机蔬菜植株直接上报至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该标准以生产出的有机蔬菜产品质量优、无污染、无公害等特征,被省蔬菜质检总局认定为绿色食品。
【附 件】 1、对种植温室的认定标准。对于温室使用的蔬菜植株,要求将花期在三月,12月份至次年4月,2月中旬开始上市,单株产品收获量30克以上,单果重量不低于20克,如获得植物检疫证书,则蔬菜产品可作为母本、父本或者繁殖的后代。
2、对温室使用的蔬菜植株,要求果实在6月初播种,8月初上市。商品瓜(甜瓜、黄瓜、黄瓜)的育苗,品种应为短粗类型,单株产量不低于60克以上。常规蔬菜种子的播种,每亩育苗1500株,定植1亩的苗床,可培育200株壮苗,所需要的营养物质包括腐熟厩肥、磷酸二铵、过磷酸钙以及20%腐熟鸡粪等,因此可根据本地土壤肥力条件,定制腐熟的有机肥。其中所需的各种氮、磷、钾肥料都应作基肥。
3、种子育苗的温度为13°C~15°C,一般春茄品种为25°C~30°C,茄果类20°C~25°C,秋茄25°C以上。
4、营养土配制在无公害生产棚、次年旧棚栽培地内或使用旧大棚,均可获得充足的底肥,施足农家肥。育苗畦在定植前15天,需将畦土整细耙平,整平整,浇足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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