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鱼综合种养政策依据(稻鱼综合种养模式)

稻鱼综合种养政策依据(稻鱼综合种养模式)
稻鱼综合种养政策依据
1、农业结构的依据
1保持生态平衡:必须保持耕地有足够的面积。
2完善当地土壤的多样性:选择不同类型的稻虾、螺、鲤、鲫、鲢、鲶、草鱼、鲤、鲫等鱼类,以满足不同生育期对稻田、低产田和高产的需要。
3合理搭配:根据水稻的生长习性,合理分配作物的品种。水稻应以稻田养鲤和鲢、鲢鱼相结合,以充分利用资源为目的,协调进行混养。
4适当种草:稻田水草与鱼类相结合,种草以水浮莲、浮萍、三叶草等为主,以确保鱼类和鱼类吃食。
5追肥与除草:河蟹养殖一般在稻田养虾后5-10天就可开始追肥,每亩施尿素5-10千克,追肥后在田边浅水区插栽水稻或养鱼,水深在1.5米左右的水草即可,如果在鱼塘或河蟹池边栽培水葫芦等水生植物,效果会更好。
四、日常管理
1、放养蟹苗:蟹种刚孵出时,每亩放养量2-3厘米的优质蟹苗,规格在80-100只/kg,每亩放养10-15只。
2、蟹种放养:河蟹捕捞后,将蟹苗放进新的池塘养殖,每亩放养1.5-2厘米的优质蟹苗300-500只。
3、水草养护:河蟹养殖前期,水草应为鲢鱼、鲤、草、鲤、鲫等,以利于河蟹隐蔽,促进生长,池塘水质管理以清塘、肥水、培肥水质为原则。
4、投喂管理:蟹种放养后,要及时投喂饵料,一般每日上午十点、下午四点各投喂1次,以夜间食为主,投喂量占全日的2/3左右,每天投喂2次,主要投喂一些螺蛳、河蚌、蚯蚓、蚕蛹等鲜活饵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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