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项目总体要求
(一)建设项目要求
1. 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退出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号)要求,以抓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物流产业园、精品旅游园、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等项目建设为抓手,实行项目扶持,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2. 以农户自愿为基础,对新建项目实施地点不符合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支持;新建项目不符合项目建设内容的,按照《四川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二)支持范围
(一)农业农村部按照中央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市县实际,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地方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项目。
(二)各市县要根据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项目建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