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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内容名称及内容要求:项目名称为龙种养全产业链项目,申报表依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
2.项目名称及内容要求项目申报要求:项目名称为龙种养全产业链项目,申报表依照《湖北省农作物种子行》的有关要求进行。
3.申报程序要求:申报申报内容采用《湖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农作物种子行》进行。
4.申报企业要求:申报单位采用以上申报文件,申报并发放已通过的省厅项目,企业可在网上下载。申报材料以广告宣传为主。
5.申报时间要求:申报时间一般在3月30日前。
(三)《湖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以下简称《《试验示范》)生产项目
1.《试验示范》(附件3)。
2.《实施方案》(附件6)。
3.《试验示范内容及标准》(附件7)。
4.《实施方案》(附件9)。
5.《实施方案》(附件10)。
(四)《湖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附件11)。
1.《试验示范》(附件12)。
2.《试验示范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5)。
3.《实施方案》(附件16)。
4.《试验示范品种推荐标准》(附件1)。
(五)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
(六)国家和省审定的主要农作物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范围。
1.水稻品种区域试验。
2.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范围。
3.《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甘薯、蔬菜、果树、桑树、花卉、林木、中药材、林木、热带林木等)。
3.热带林木、果树、林木、花卉、中药材、热带林木、林木等。
(七)品种审定品种和配套试验。
4.设区市或有资质的农业和林业主管部门推荐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范围。
(八)申请单位或个人参加品种试验示范。
申请单位或个人对品种审定的试验示范进行审核。
各市(地)应根据本单位引种试验、示范工作需要,提供种子部门认可的品种试验审定材料和自有品种试验审定材料。
(九)品种试验承担单位应当在试验品种种植过程中,配合其制种单位做好试验质量和示范结果的报告,提供试验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