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种养合作社与合作社签订了《2015年福建省种养合作社申报与登记实施方案》,提出2015年全省种养合作社名单,并根据不同种植区划各分区。根据定定定定方案,新宁县共有50家种养合作社,35个以上种植,经合作社组织自愿申报、审核推荐和省级初审。2015年我县共有50家种养合作社,43个以上种养合作社。同时,我县将在2017年的4月14日至20日召开全省种养合作社认定和年度初审工作会议,各督导组将择优筛选确定工作重点,将数据上报至省种子站品种管理科。为加强对合作社种养合作社的领导引导,2016年4月7日,我县“十三五”计划科技支农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召开种养合作社认定和年度初审工作会议,现将相关内容和方案向省种子站、市农业局、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汇报。
二、发布种养合作社重点推荐名单
(一)监测企业信息
重点推荐种养合作社信息,包括全省种养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及农业企业等。
(二)评估种养合作社规模
本次申报的种养合作社主要是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项目任务为全国种养合作社中重点骨干。
(三)发展模式
一是构建良好的种养生产、流通、服务体系。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布局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种养合作社的运作模式。突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探索现代高效农业园区模式。
二是突出组织实施。着力发展种养能手、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组织,在种养企业提供种子、技术、种子的基础上,重点培育和带动广大农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种养和农产品的生产水平。
三是优化模式。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多主体参与、合力发展的生产模式。对集中经营主体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进行小规模的风险补偿,提高风险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