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与种养公司区别:专业合作社是他们根据会员要求,根据合作的生产规模,生产、收购、销售信息,经市场结算、竞争对手谈判、确定,确定后再由公司种养公司自主生产的,合作社应该具体运作,科学运作,企业会利益分配。
种养公司是属于专业化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是整个农村的经济组织,对会员们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跟踪监督,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根本,可以维护农民利益,帮助农户们更好的进行。
(二)服务组织是对单个种植户和生产企业的服务指导,服务组织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的保证,服务组织的服务,将社会生产力和基础设施结合起来,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的保障。服务组织是中国的农业系统中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体,直接服务农民的主体就是生产、加工、销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当然,并不是一个农业生产系统只提供了一个产业,服务组织的服务也是参与市场的。
二、服务组织的设立条件
(一)服务组织的设置
服务组织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提供相关产品和技术的技术、信息,并对农民的生产情况进行指导。服务组织的设立还包括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提供相应的市场和技术服务。
(二)农产品的销售、运输、仓储等
农民收获、加工、运输等过程中,离不开农产品,农业产业化经营者也会参与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服务组织应为提供的农产品和服务产品是以农业生产和流通为基础,并提供农业产业化的公共服务,这种服务形式主要是面向于农民和市场。
(三)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服务组织等
服务组织是通过以下途径或服务内容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是面向农民和市场,应为农民和市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鼓励将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服务组织纳入服务范围。支持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专业化的设备、设施和良种培育,从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组织。
农村农民合作组织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和农业服务组织等。
(四)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
指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服务的内容包括农村电商交易平台、农产品生产销售服务平台、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农村生态服务平台、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信息监测系统、农机交易大厅等服务的。